重大医疗纠纷启动预案的条件包括出现患方在医院内寻衅滋事、故意损坏或抢夺公私财物;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等,关于重大医疗纠纷启动预案的条件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维护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常就医环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置医患纠纷,缓解医患矛盾,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医患纠纷处置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重大医疗纠纷是指在我院就医过程中,医患双方对疾病治疗效果及其原因的认定存在较大分歧,患者及其家属对治疗工作极不满意,强烈要求追究我院及其医务人员的责任,或者提出较大赔偿损失的医患纠纷。
启动预案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启动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
1、出现患方在医院内寻衅滋事。
2、故意损坏或抢夺公私财物;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
3、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4、非法占据医院办公、诊疗场所。
5、在医院内外拉横幅、设灵堂、张贴大字报、堵塞交通。
6、抢夺尸体或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经劝说无效的;抢夺患者或他人医疗文件及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如药品、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等),经劝说无效的。
7、纠集5人以上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医患纠纷事件。
8、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到其他患者(家属)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