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需要满足的条件及处理程序

法律常识2023-09-05 18:04:55佚名

可撤销婚姻需要满足的条件及处理程序

可撤销婚姻需要满足的条件及处理程序

可撤销婚姻是什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成为可撤销婚姻?要知道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就需要了解申请撤销婚姻的基本条件,一般是当事人不满足结婚要件,法律赋予其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下面是网的小编为您提供的与撤销婚姻有关的信息,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

一、可撤销婚姻概念简述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

二、可撤销婚姻处理程序

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

申请人须在原婚姻登记处办理申请手续。提供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做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1、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当事人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2、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的程序

三、撤销婚姻申请书证明材料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

由此可见,撤销婚姻也是需要遵循以上条件并且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来处理。如果您对以上内容还存在着一些疑问,或者需要了解更多与之相关的内容,可以到网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您提供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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