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单罪判处有期徒刑时,刑期在六个月到十五年之间。但要是存在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如数罪并罚、再犯新罪等等,那么有期徒刑最高刑期就可以达到二十五年。具体的内容,小编已经准备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有期徒刑最高可判25年吗
《刑法修正案》提高了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的最高期限。以前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的最长期限为20年。这对于一人犯数个严重犯罪的情形显得过轻,难以做到罪刑相适应。《刑法修正案》将其修改为根据数罪的总和刑期来判断,如果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20年,而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以上包括本数)的,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25年。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期徒刑可以超过15年,但不能超过25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有期徒刑是主刑的一种。《刑法》第一编总则对于有期徒刑的重要规定有:
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里说的“判决执行之日”,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通知书,连同判决书副本以及未成年犯,送达至少年犯管教所执行之日。)
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且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在刑法分则的法定刑中,凡是规定几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没有指明上限的,而这个上限就是15年,凡是规定几年以下的,没有指出下限的,这个下限就是6个月。
自刑法修正案开始实施,我国就调整了有期徒刑最高刑期的规定。对于一些比较恶劣、严重的犯罪,最高可以对行为人判处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更多关于有期徒刑方面的内容,如怎么执行、缓刑的适用等等,你都可以到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具体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