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公证如何收费,欠条公证怎么收费

法律常识2023-10-03 17:52:21未知

欠条公证如何收费,欠条公证怎么收费

欠条公证并不是欠条生效的法定条件,只不过经过公证的欠条法律效力要更强一些。但是进行欠条的公证也是需要交纳一定的公证费,那么欠条公证如何收费呢?下面,就由小编带大家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欠条公证如何收费?

根据司法部《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100--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经济合同公证的收费标准:

标的额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

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

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

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

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

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公证的程序规则: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公证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但委托、声明、赠与、遗嘱扶养协议、遗嘱、收养等与公民人身有密切关系的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2、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身份、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申请公证的事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备或者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疑义的,公证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举证有困难的,公证机构可以接受申请人的委托,调查取证。

3、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证事项,公证机构应当在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15日内出证。疑难复杂、申请人举证不足需要调查核实的公证事项,出证期限最长不得超60日。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证机构无法工作的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期限。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拒绝公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

(二)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终止办理公证:

(一)因申请人的原因致使公证机构在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出证;

(二)公证文书生效前,申请人撤回公证申请;

(三)申请人死亡或者申请公证的法人、其他组织终止,继续办理已无意义。

6、公证机构负责公证审批的人员批准公证文书的日期为出证日期。公证文书自出证之日起生效。

7、公证文书由申请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到公证机构领取;到公证机构领取有困难的,可以由公证机构邮寄送达。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领取公证文书,应当在公证文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者盖章。邮寄送达的,以邮寄回执上注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8、公证机构发现出具的公证文书不真实、不合法的,应当予以撤销。

司法行政部门发现本行政区域的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不真实、不合法的,应当责成公证机构撤销,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9、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撤销公证文书的,公证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撤销或者不予撤销的决定。

10、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公证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公证申请、拒绝公证、撤销公证文书或者不予撤销公证文书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综上,进行欠条的公证,具体收费是按照标的额收取的。同时小编还带来了公证程序规则的内容,但愿可以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如果你在欠条的处理过程中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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