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受赠与的房子离婚时要分吗?
婚前赠与房产离婚时的分割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夫妻在婚前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始终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后双方感情破裂起诉离婚,赠与房产的一方反悔主张撤销赠与,则可以予以撤销,赠与撤销后房屋仍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另一种则是夫妻在婚前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并且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则该赠与不能撤销,房产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夫妻之间婚前赠与房产能否撤销
(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二)受赠人有下列法定情形之一的,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1、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的;
2、赠与人的近亲属或者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因此,只要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不论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赠与的财产是否已经交付,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