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当事人在签字盖章后,该合同就成立了,如果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那么该合同就是有效的。此时,当事人是否还能变更该合同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小编就来为您解答吧。
一、合同当事人能否变更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仍然可以继续协商,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依照其规定。比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协商同意对合作企业合同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变更内容涉及法定工商登记项目、税务登记项目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
第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第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糊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如发生不可抗力后,经义务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则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
经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得知合同即使是在成立生效后,其仍是可以进行变更的。而具体的在上述三种情况下当事人就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为您解决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