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受工伤是很常见的事情,如果农民工朋友发生了工伤意外,应该怎么办?对于工伤而言,理赔的流程是怎么样呢?需要哪些资料呢?小编收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我们来看看关于工伤理赔这一问题的相关内容。
一、农民工工伤赔偿的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参考《 工伤认定办法 》办理。如果无法申请工伤认定,搜集雇佣关系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
工伤申报、理赔手续的办理流程:
1、单位资料:
1)15天内提供详细书面报告,填报《工伤事故申报表》;
2)员工病历复印件;
3)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入院时医生所开具的)原件;
4)事故说明书,伤者本人签名,手印;证明人一、二,签名,手印;
5)工伤员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医疗终结后凭《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3、工伤死亡的,凭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报《死亡待遇申报表》。
4、职工因工伤亡,在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三十个至六十日内,轻伤在医疗期满后三十日内,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就支付费用、待遇等问题发生争议,甚至是用人单位拒不承担相关责任,农民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对这方面,我国的法律法规还是比较保护我们农民工的,所以一定要多多了解一下此类信息,但是如果还有不了解的地方,建议咨询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