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交通如此拥挤的时代,我们可能会在某个时候发生一些意外车祸,而发生车祸事后报警流程是怎样的,我们需要对车祸现场做一个怎样的处理,如果大家不知道,那就赶快和小编一起阅读下文吧!
一、现场处理
在交警到来之前尽量固定证据,如有摄像手机或相机应当拍照留证。对于可能马上变化或灭失的证据可及时拍照或请路人作证言并签名,同时留下证人的联系方式;切记注意不要让对方人员破坏、移动现场。交警到来后要向交警讲清情况,尤其是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交警制作的现场图应当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如对现场图有异议应及时提出。现行交通法规定交警在需要对车辆鉴定等情况时才可以将车辆扣留,一旦检测完毕就应当归还车主,所以受害方如果认为需要扣留对方车辆以作赔偿保障时,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查封对方的车辆。
二、 交通事故认定对于轻微事故,交警可以适用简易处理程序,当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对于轻微事故,交警可以适用简易处理程序,当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无异议应当签收,如有异议不愿意签收的,最好也要领取一份认定书,可以作为将来的诉讼证据之一。当事人需理解的一点是,对有异议的认定书进行签收并不构成对责任认定的认可,当事人仍然可以凭其它充分证据在诉讼中推翻该责任认定。
三、 交警调解
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当事人共同请求交警调解的,可以由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期限为10日,如超期限则视为调解不成,交警部门不再调解。如调解协议达成,双方应签名确认,当事人应据此进行赔偿,并可以凭此协议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一方当事人拒不不履行协议,则另一方可以凭调解协议向法院起诉。
下列情况下,交警部门不予调解: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或者调解未达成协议及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前述情况下,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四、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
交警调解不是索赔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不愿由交警调解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索要交通事故赔偿。在经交警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当事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或直接由保险公司支付相应款项。
以上四点,就是对于当我们意外发生车祸事后报警处理程序,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以便日后发生车祸的时候能够最大的保全自身的利益。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疑问的请咨询我们的在线,我们会为您做一个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