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上诉主体包括哪些人,刑事诉讼上诉的主体

法律常识2023-09-06 09:05:57未知

刑事诉讼上诉主体包括哪些人,刑事诉讼上诉的主体

刑事诉讼上诉主体包括哪些人

刑事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中除了有被告、原告外,还有公诉人等。那么哪些人有权利在刑事诉讼中提起上诉呢?或者说刑事诉讼上诉主体包括哪些人呢?这种主体资格并不是任何人都享有的。小编为您介绍刑事诉讼上诉主体的有关知识。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对一审刑事裁判不服,可以提出上诉的主体包括: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都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一审的判决、裁定(包括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裁定)提出上诉,具有平等的上诉权。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辩护人和近亲属的上诉必须经被告人同意,且应该以被告人的名义提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如果被告人既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刑事部分的被告人,也是附带民事部分的被告人,那么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既可以对刑事部分上诉,也可以对附带民事部分上诉;而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只能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不能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如果被告人仅是附带民事部分的被告人,那么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只能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

上诉权是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的应有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

大家应该从上文的介绍中知道刑事诉讼的上诉主体有哪些了吧,很明显与民事诉讼的上诉主体不同。大家需要注意一点,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只有在经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提起上诉。同时,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只能对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上诉。对于以上两点,大家千万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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