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待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情况

法律常识2023-09-27 09:05:02佚名

如何对待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情况

如何对待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情况

交通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大家在生活中也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做出一份事故认定书,当交通部门下达认定书之后当事人不服应该如何处理?下面大家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如何对待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情况。

一、如何对待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情况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认定的法律救济途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当然,事实上,在实践操作中,很少会发生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交通事故认定书。因此,当事人另外一种救济手段即是通过向法院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并阐明理由,尽力推翻同处于证据地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法庭对交通事故认定予以质证后决定是否采信这项证据,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3、通过信访程序。依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只有在司法程序进行完毕后,才可以启动信访程序。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本身并不主动承担重新认定,而是由上级机关责令重新认定后,予以救济。司法实务中,法庭一般不会变更或者撤销事故认定的,而信访的成本又高,当事人获得法律救济的机会非常小、途径少。

我相信大家在阅读了上述的文章之后都应该知道如何对待交通事故认定书了不服的情况了吧,希望小编的编辑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若是大家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大家找寻我们网站上的在线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和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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