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虽然很多合同在成立的当时就会生效,但也有一些例外的情况。那么实践中该如何确定合同成立时间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如何确定合同成立时间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合同成立时具备了生效的要件,因而其成立和生时间是一致的。一般认为,合同成立的条件是: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成立的时间,因合同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
这里主要为您介绍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的成立时间。
(1)要式合同,须双方依法定形式办理特定手续后,还必须交付标的,合同才告成立。
(2)不要式合同,以受要约人表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
二、合同成立时间有哪些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是,由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在同一地点,因此造成了签字盖章的时间的不同,那么此时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呢?(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原规定,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在(合同法)正式稿没有对此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合同的成立问题,以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
另外,根据(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如果当事人协议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的。
针对不同类型的话,法律中规定的合同成立时间不同,有的是在双方签字之后成立,而有的则是在交付了标的物之后才能成立,因此各位一定要注意不同的情况。要是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