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合同,这是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当然是要遵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我国民法典对合同有效期是没有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自行进行约定。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期是不是也可以自行约定呢?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期: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②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二、房屋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房屋座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3)房屋用途;
(4)房屋交付日期;
(5)租赁期限;
(6)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7)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8)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9)转租的约定;
(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11)违约责任;
(12)争议的解决方式;
(13)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其当然是要遵守民法典对一般合同的规定。与此同时,房屋租赁合同又有自己特殊的一些规定,例如对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的规定,最长不能超过20年。如果当事人的约定超过了20年,那么超过部分是无效的。希望小编带来的文章能够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