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时效的相关规定

法律常识2023-09-19 12:05:26未知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时效的相关规定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时效的相关规定

当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涉及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但是,关于夫妻财产的分割是有一定时间期限的,即请求的时效问题。下面,小编将为您解答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时效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时效的规定:

1、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

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4、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状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关于时效的特殊规定:

1、离婚时没有对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时财产没有分割,离婚后没有分割的财产始终处于共有状态,因此这个问题不是债权,而是财产所有权,属于物权范畴,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与离婚时一方隐藏财产的情况不同。

也就是说,财产的一方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分割共有财产,

2、签订离婚协议后反悔的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3、对于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有一定时间期限的,实践中,权利人应该密切的关注自身权益的情况,注意不要因为诉讼时效的经过而造成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关于更多离婚财产纠纷的法律问题,您还可以登陆网站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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