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在进行商品房销售的时候其实商品房是尚未修建好的,此时销售的是期房,这样的行为被称为预售商品房。因为预售商品房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所以我国法律对预售商品房有许多限制,这就是我们说的预售商品房的条件。下面,我们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预售商品房要有哪些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商品房预售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已经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从事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交易的前提条件。
2、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相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实后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样的规定主要在于防止“炒卖地皮”,抑制房地产投机行为的消极作用,也便于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4、房产开发企业满足上述条件后,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房地产开发商只有全部符合以上条件,才能向预购人即消费者预售商品房。违反者,由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如今,只有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商才能够进行商品房的预售,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商品房预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仅供大家学习参考。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是存在很大风险的,小编提醒各位在购房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