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不是都认为口头协议就是口说无凭,不存在任何法律效力呢?是的,它只是一种合同的表现形式,不能够作为法律证据。那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关于口头协议有哪些相关法条的知识,请看下文小编的详细介绍。
一、口头协议的内容
1、概念:口头协议是协议的一种,但有其非常明显的局限性,它是指不用书面的形式,通过口头达成的协议,这种协议一般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口头协议与书面形式的合同相对应。法律规定有些种类的合同是必须用书面方式签定的,否则一定要有第三方当事人证明或口供。
2、优点:方便、快捷、省时、没有太多的格式要求。
3、缺点:变更性强、稳定性差、取证难、证据保存难。
口头协议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关于“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规定,人们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
口头协议,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2、口头协议的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可以认为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双方都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但如果一方违约,主张一方的举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国家法律规定的应当采取书面合同的,当事双方却仅进行口头约定,主张方能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协议,可以视为有效。
综上所述,口头协议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它才会有法律效力。建议大家还是写书面协议,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以上就是关于口头协议内容的详细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直接联系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