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是在公司破产过程中出现的现象。对于企业的债权人在企业破产以后需要积极的进行债权申报,这样才能保证自己债权的顺利进行。那么,债权人在申报债权以后,有哪些作用?小编为您解答。
一、债权申报作用是什么?
债权申报是指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债权申报的好处是便于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
二、公司破产后的债权申报的法律规定
债权申报是指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
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如果未按期申报债权,应视为其放弃债权。债权申报期满后,在清算结束前,债权人申报债权,并提出其延期申报的理由,则清算组可根据其理由是否充分决定是否接受其债权申报。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申报书中明确提出其债权内容、数额、债权成立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并提出有关证明材料,如合同书等,以便清算组进行审核,为清偿债务作准备。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对于企业的债权申报,最直接的作用就是可以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及时的实现自己的权利。对于破产债权申报以后,如果你还想要了解债务清偿顺序等相关知识,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