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担保债权人有哪些具体规定(有担保的债权和无担保的债权)

法律常识2023-09-13 18:05:23未知

无担保债权人有哪些具体规定(有担保的债权和无担保的债权)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或者公司企业都可能存在债权债务的问题,债权债务之间是一个相对的关系,在我国对于债权人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无担保债权人有哪些具体规定吧。

无担保债权人是和有担保债权人相对而言的。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如下: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我相信大家在阅读了上述的文章之后对于我国无担保债权人都有一定的了解了吧,希望小编的编辑能够使您快速的走出您目前生活中的困境,如果您还有其它的法律疑问,欢迎您来电找寻我们网站上专业的律师为您进行相关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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