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中如何处理恶意投诉的情况

法律常识2023-06-20 12:02:36橙橘网

在招投标中如何处理恶意投诉的情况

一、在招投标中如何处理恶意投诉的情况

完善地方规章,广泛进行宣传能够解决招投标过程中的恶意投诉问题。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这里所称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招标的中标通知书什么时候发

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为确保中标通知书对投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之前发出中标通知书。但是,中标通知书只能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且无异议)发出。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投标文件和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三、招投标程序的流程是什么

1、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通告。

招标公告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其中属于政府采购而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方式的,则还应当遵循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应不予开启并退还。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签收备案。

3、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

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主持,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资格,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他主要内容。

4、评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及其聘请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5、确定中标人并签合同。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中标结果签订书面合同。

招标方做好预防工作,在发标之前进行内部评审,可以处理恶意投诉问题。确认中标后会下发中标通知书,还会将中标的结果进行公示,然后跟中标人签订书面的合同,明确中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出现中标之后施工单位迟迟不开工的情况,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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