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二手房买卖市场也蒸蒸日上。但是,在司法实务中,很多的房产纠纷也随之出现。关于房屋买卖的效力问题、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都是常见的纠纷。本文就二手房买卖需要准备的材料作详细分析。
买卖二手房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其中买家要提供的资料有:
1、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港、澳人士提供回乡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居留证;
2、户口簿正本或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正本;
4、近一年来的收入证明(如单位收入证明、存款证明、有价证券及其他收入证明)。
业主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拟卖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正本;
2、测绘图原件及复印件;
3、共有的房地产须提交《房地产共有(用)证》及共有人对房地产买卖的书面意见;
4、如房屋已出租,须提供租户同意搬迁的证明资料;
5、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港、澳人士提供回乡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居留证;
6、户口簿正本或复印件;
7、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副本亦可)或未婚证明正本。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要强调的是,买二手商品房一定要准备齐全的材料,了解相关的流程,才会让您的买房路那么的艰辛和不顺。
小编为您整理这篇文章,希望能更好的帮助您了解关于买卖二手房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的法律知识,欢迎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