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裁量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常识2023-07-11 18:03:55橙橘网

法院对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裁量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法院对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裁量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既遂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国家机关的公文后,又利用该公文实施其他犯罪的,从一重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情节严重是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次数多、数量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文、证件、印章,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所谓公文,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制作的,用以联系事务、指导工作、处理问题的书面文件,如命令、指示、决定、通知、函电等。某些以负责人名义代表单位签发的文件,也属于公文。公文的文字可以是中文,也可以是外文,可以是印刷,也可以是书写的,都具有公文的法律效力。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3、主体要件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4、主观要件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往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侵犯了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犯罪的主体需要年满16周岁,要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在主观方面存在直接故意犯罪行为,在客观方面要有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认定这项罪名之后,要对行为人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还要剥夺行为人的政治权利。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