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不少的交通事故是发生在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此时,仍然需要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作出划分。那么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该如何进行划分呢?小编结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将在下文中具体阐述这个问题。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减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一90%的损害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一70%的损害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40%一50%的损害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一30%的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照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一般情况下,对交通事故作出责任划分是为了能够明确事故双方的责任,然后更好的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罚。往往会根据这个责任的划分,确定最后的赔偿责任。如果行人的责任大的话,那么机动车需要承担的责任就相对可以减轻一些。更多交通事故责任的知识,你可以到网站进行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