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因各种原因最终导致婚姻的破裂,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情,那么,夫妻双方如遇办理离婚手续的,需要准备哪些证件呢?为您解答离婚手续相关问题
一、证件
如果是双方都同意离婚,那就好办,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离婚证。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均可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当事人携带:(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二、注意事项
如果只是单方面要求的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上述介绍可以看出,夫妻双方离婚的,需要准备好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小编特别提醒,如夫妻双方对离婚与不离婚发生分歧的,另一方也可选择起诉离婚。如上述解答未能解决您的问题,您也可向专业的律师做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