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拘役可以去拘留所么?
不可以, 被判拘役不是进拘留所的,被行政拘留的违法行为人才是关押在拘留所,拘役是刑事处罚,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看守所执行。被拘役的犯罪嫌疑人,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就近执行,是在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者所设置的拘役所,也称看守所进行。没有建立拘役所的,可以放在当地的监狱进行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嫌疑人,剩余刑期不到一年的,都可以在看守所进行执行,但拘役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拘役是指公安机关就近实施的一种刑罚,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犯罪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果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分子只采取非法剥夺他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定并捆绑在某个地方,犯罪行为较轻。但就犯罪分子本身而言,这种行为可能随时危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以给予拘役刑事处罚。
二、拘役怎么执行的?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构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在执行期间享受两种待遇:探亲,报酬可以根据劳动量支付。拘役一般只适用于性质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
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方式,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构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这里所说的“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构设置的看守所执行。
判拘役之后不会进拘留所,拘役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一般来说是一到六个月,最长不能超过十二个月。拘役是由公安机构执行的,要由就近的看守所负责关押,拘役属于短期的自由刑,经过执行机构的批准,被判拘役的犯人每个月可以回家一到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