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如何申请管辖权异议 民事诉讼申请管辖权异议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常识2023-06-28 15:02:30橙橘网

民事诉讼如何申请管辖权异议 民事诉讼申请管辖权异议需要什么材料

一、民事诉讼如何申请管辖权异议?

应该在答辩期间准备以下材料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1、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写明本案具体的事由;

2、申请人或其他当事人身份、资格的证明材料等;

3、证明管辖权有误的相关证据材料。

二、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哪些?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没有受理的案件或者已经进入实体审理的,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2、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对于第二审法院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件当事人。

三、民事诉讼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四、民事诉讼指定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

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即地震、水灾等无法行使管辖权;法律上的原因,如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审判人员自行回避,无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二)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

所谓争议,包括相互推诿或者相互争夺。通常是因为法院之间辖区界限不明,或者对法律的规定理解不一致,也有因地方保护主义为其局部经济利益争先立案。不论属于哪种原因引起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对于民事诉讼,法院没有管辖权是不会立案的,当然被告方可以也可以针对法院的管辖问题提出异议,法院收到管辖权异议申请后会依法进行审查,如果被告方的异议理由不成立,会依法裁定驳回申请,对法院的裁定有争议的可以依法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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