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那么,如果离婚证丢了怎么办呢?可以补领吗?当事人申请补办离婚证的条件有哪些?补办离婚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补办离婚证申请的条件包括以下方面: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离婚证丢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补领,补领时需提交相关材料。
1、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2、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3、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4、出国人员、华侨应当提交: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3)《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5、当事人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备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正反两面。
离婚证丢失的朋友不要着急,只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是可以补办离婚证的。以上便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离婚证补办”的相关法律常识,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