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公司减资是由于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公司减资需要根据法定的程序走,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是什么呢?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减资的实质性条件的规定有: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而且对公司减资的程序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我国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是: 一、董事会制定公司减资方案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股东会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三、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四、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我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四条还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不依法通知、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五、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按照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对公司减资程序规定了这些事项,根本目的是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让债权人的权利不被忽略。进行公司减资,需要按照相关程序走。在公司减资过程中,出现程序遗漏或者纠纷问题,可以在我们上寻找专业的律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