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关系到子女日后生活水平,所以这也是抚养子女一方十分关心的问题。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孩子抚养费应当如何确定呢?现在,小编将在下文为您做详细解答。
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确定子女抚养费的两种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夫妻双方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的法律解答。根据上文可知,子女抚养费包括了子女教育费、生活费和医疗费等内容。子女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既要结合子女实际情况需要,也要参考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子女抚养费支付方式、期限等问题,您可以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