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常识2023-10-27 12:03:49佚名

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因为买卖双方的对立关系,双方都会紧紧抓住对方违约的地方来向其索要违约金,但是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则有法定的条件规定,那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合同的违约金又应如何支付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1、要有不履行合同的事实(这是认定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

(1)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

(2)当事人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

(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等。

2、不履行经济合同的事实,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过错引起的。当事人的过错,可分为故意违约和过失违约两种:

故意违约:是指当事人明知自己的某一行为将给合同履行造成不良后果,却放任此种行为的发生(如收到货物,无故拒付贷款等);

过失违约:是措当事人应当预见自己的某种行为可能给合同履行造成不良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到了,但因轻信此种后果可能避免,而没有取必要的措施,致使后果发生,造成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违约金应如何支付

1、违约金的支付应体现合理性。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违反合同所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予以适当增、减,从而保证支付违约金额同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相符合,以体现违约补救的合理性。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违约金的计算办法及支付期限应明确约定。

为了避免在违约金交付问题上发生争议,合同当事人还应在合同的违约条款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办法、支付期限及迟交时利息的计算办法等。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解答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的内容,实践中买卖合同难免会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形,一般情形下如果不构成根本违约的话就可以继续履行合同然后索要违约金,可是如果构成根本违约的话就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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