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期供货协议书怎么写有效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写明协议书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写明协议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写明协议的违约责任;写明协议发生争议后的争议解决办法等。
供货协议的有效期可以根据双方沟通的实际情况来进一步的确定,它并没有一个固定的产品购销合同期限。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合同解除之后也会终止权利义务关系。
协议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二、供货协议纠纷怎么解决的
1、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供货协议纠纷的方式,而不是供货协议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
2、调解。
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供货协议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
(1)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当事人发生供货协议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行政调解。
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申请行政调解的纠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但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已经向仲裁机构申请裁的,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同意调解的,调解申请不于受理。
3、仲裁。
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在供货协议中需要明确供货方,收货方的个人基本信息。协商和解,第三方机构调解,申请仲裁都可以解决供货协议纠纷问题,具体采用哪种方式,需要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属于供货协议纠纷,这类纠纷是民事纠纷,有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归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