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违约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常识2023-10-05 15:06:25佚名

合同法中违约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民法典》中作出了违约责任方面的规定,这是对守约方利益的一种保障。那么你知道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违约责任是如何规定的吗?下面,就由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民法典违约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从实际出发,我们认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应该包括:

1、实际履行。对“实际履行”之界定,各国存在较大分歧。要言之,大陆法把实际履行作为主要救济方法,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它方法代替履行。英美法把实际履行作为辅助救济方法,一般仅限于法院判决并强制违约方履行义务,而且只有在损害赔偿不是一种充分的补救方法时才采用。

我国亦规定了实际履行,称为“继续履行”,除第五百七十七条外,《民法典》第 109条、第五百八十条等条款规定,金钱债务应当实际履行,非金钱债务在特殊情况下不适用实际履行。特殊情况即指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另外,《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受损害方在要求违约方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后,若仍有其他损失,还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3、赔偿损失。又称“损害赔偿”,是违约人补偿、赔偿受害人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的责任承担方式,它是一种最重要最常见的违约补救方法。

损害赔偿具有典型的补偿性,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没有损害事实就谈不上损害赔偿。这是损害赔偿不同于违约金的根本所在。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即合理预见规则。损害赔偿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的物质利益分配,体现着违约责任的作用,是一种较普遍的责任方式,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

4、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5、定金罚则。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民法典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从相关规定中可以知道,合同违约可能是法定违约也可能是约定违约,但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下违约,违约方都需要向守约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相信他们一定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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