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在免费娱乐区受伤商场有责任吗
商场设免费儿童娱乐区,目的是为了招揽顾客,以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设置免费儿童娱乐区是商场的商业策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商场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同时,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的,也同时具有监护责任,故商场与监护人应协商各自的比例,协商不成再寻求法律救济。
二、受到伤害可以请求哪些赔偿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