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要是产生了劳动争议的话,多数情况下需要先申请进行劳动仲裁,之后才能提起劳动诉讼。不过针对一些劳动争议,坑你劳动仲裁委不受理。那到底哪些劳动争议仲裁委不受理?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申请请求不适当。
当事人提出的申请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申请请求劳动仲裁委不会审理。提出的申请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申请请求范围;无根据的申请请求,得不到劳动仲裁委支持。
在这就要特别注意《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怎么写清事实与理由了:
(1)围绕劳动关系准确表述“事实与理由”部分
(2)仲裁申请书不仅需要说清基本事实,还应把双方的法律关系以及基于法律关系引发争议、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具体情况交代清楚。
(3)具体来说,仲裁申请书一般包括申请人信息、被申请人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等部分。
其中,重点是“事实与理由”部分,该部分一般围绕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事实展开,包括什么时间、到什么地点、为什么单位提供什么工种或岗位的劳动,接受什么单位的管理,由什么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从事的工作是否属于该单位的业务范围,以及什么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等。
2、超过仲裁时效的。
劳动争议案件法律保护的时效是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犯之日起算。超过时效申请劳动仲裁的,可能不受理。有人可能有疑问,我是因为不可控的原因导致时效过了,这样也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吗?并不是!
如果劳动者在知道自己权益被侵犯后,选择和单位协商解决的,或者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视为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一年内申请仲裁维权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这个一年的仲裁时效是针对已经终止劳动关系的双方来说,如果还在职,就不受这一年时效的限制。
3、证据罗列不足的。
申请人有提供证据的义务,如果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申请请求的,仲裁委有可能不受理。
根据法律的规定,若劳动争议出现了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那么劳动仲裁委不受理。因此,当事人一定要注意,避免出现这些情况,否则的话纠纷得不到解决,自己的合法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建议,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可以先咨询清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