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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可能涉及到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做出处理,同时也要对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抚养权做出协商。此时协商一致的话,就要签订一份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协议,那么这个协议的内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协议内容包括哪些
同居财产协议是同居双方对同居期间及同居之前所有财产进行约定所签订的协议。因此,同居财产协议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协议双方的姓名、住址、年龄、婚姻状态、身份证;
2、 协议双方对同居期间需要约定的事情进行的约定,如,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的分割,同居期间子女的抚养情况。
3、 协议时间,如该协议自签订时起两年之内有效,或者至解除同居关系时有效。
二、书写同居财产分割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订立同居财产协议必须出于双方自愿,任何一方均不能对另一方采取隐瞒、欺诈、胁迫的方式,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
3、同居期间财产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同居一方或者双方合法拥有的财产,不能处分属于其他人的财产,不属于同居双方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财产协议的客体。
4、同居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既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5、在写同居财产协议时,要尽量对财产的形式等作详尽的约定,以便日后可操作性。
以上就是对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介绍,当事人在书写该协议的时候,一定要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之上,否则的话协议是不会发生法律效力的。而在签订协议的时候也应当注意一下上述事项。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盐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