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在2023年11月13日开始,但需要等具体的时间及方式,但是如果是之前已经参保的老用户,可以开通“次年自动扣费”功能,后续会自动扣费!
拓展:关于一站式结算:
凡符合报销条件的参保人,在惠州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就医结算时已核减惠医保报销支付金额,参保人无需提交纸质资料申请报销(特殊情况除外),属于惠医保“一站式”结算报销支付的部分由联合承办机构与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特殊情况除外) 。
适用情形:
(1)个人自付比例部分保障 (医保政策内)
(2)个人自负比例部分和自费部分保障(医保政策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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