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广州市
来穗人员积分制入户于今日起
正式接受申请!
申请时间为
10月8日9时至11月8日17时
入户指标增至1.5万个!
今天,“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穗好办APP—来穗积分”的“积分制入户”专栏入口同步开放。参照往年的做法,各镇(街)设置来穗人员积分制入户窗口,安排工作人员及相关设备,方便来穗人员了解政策并及时提交入户申请。
2023年度常规积分制入户指标增至1.5万个,入户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
2.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含当天)后出生;
3. 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4. 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5. 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从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中选用部分指标)计算总积分满150分;
6. 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员按基础指标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值相同时,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长排名;如再相同,按照在本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时长排名。
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作并列排名处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以确保存量优先,解决好在广州长期合法稳定居住就业来穗人员的入户需求。
有意愿申请入户广州的来穗人员请在规定时间登录系统申报,具体步骤:
通过广州来穗局门户网站或“穗好办”APP登录“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login),进入“积分制入户”专栏进行“网上承诺”后即可提交入户申请。
申请时间对排名结果没有影响。建议来穗人员合理选择申请时间,避免网报高峰。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20〕6号),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
经查实有虚假承诺或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入户审核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并录入个人信用记录;已通过入户审核的,由入户审核部门注销审核结果和入户卡并告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已经入户的,公安机关根据入户审核部门提供的认定材料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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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方+客户端、广州来穗局
整合 | “广东发布”编辑部
编辑 | 吴展桥
校对 | 曾慧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