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春秋航空”,601021)实际控制人变更。
11月16日,春秋航空发布公告称,因实控人王正华之妻陈秀珍逝世后的遗产继承所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王正华,变更为王正华、王煜(编注:王正华之子,春秋航空董事长),与王煜同为王正华之子的王炜,成为王正华和王煜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春秋航空同时称。
具体而言,本次权益变动前,王正华持有春秋航空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春秋国旅”)64.74%股权,并持有上海春秋包机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包机”)51.82%股权。
公告显示,春秋国旅为春秋航空的第一大股东,同时也是唯一一家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持股比例为51.50%。
公告进一步指出,该等股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由王正华及其配偶陈秀珍分别拥有二分之一的所有权。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前,王正华合计拥有春秋航空56.64%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权益变动前
“因陈秀珍逝世,其去世后财产由王正华、王煜、王炜三人共同继承。根据上述遗嘱并经王正华、王煜、王炜三人协商一致,王煜继承春秋国旅 21.58%股权和春秋包机17.27%股权;王炜先生继承春秋国旅 10.79%股权和春秋包机8.64%股权。”春秋航空公告表示。
春秋航空公告指出,本次收购完成后,春秋国旅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春秋包机、春翼投资、春翔投资是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王正华、王煜通过控制春秋国旅、春秋包机及春秋国旅的一致行动人春翔投资、春翼投资,合计拥有公司 56.64%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王炜是王正华和王煜的一致行动人。”春秋航空公告称。
权益变动后
对于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春秋航空表示,王正华与王煜为父子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春秋国旅及其一致行动人春秋包机、春翔投资、春翼投资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及比例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日常经营活动、持续性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同时,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春秋航空同时表示。
今年前三季度,春秋航空营业收入实现同比(与前一年同期相较)翻番。
春秋航空2023年三季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41.03亿元,同比(与前一年同期相较)增加113.52%;今年第三季度,春秋航空营业收入为60.72亿元,同比增加105.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称“净利润”)方面,春秋航空2023年三季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为26.77亿元;今年第三季度为18.39亿元。
截至今年三季度末,春秋航空总资产为456.37亿元,较2022年末增加5.11%。
官网最新资料显示,春秋航空总部设在上海,于2005年7月18日首航,是中国首批民营航空公司之一。至2023年9月,春秋航空拥有122架空客A320系列飞机,平均机龄7.0年。航点覆盖了中国、东南亚、东北亚等,经营航线210余条,年运输旅客2000万人次。
业务方面,春秋航空是一家以B2C网上销售和手机直销为主要销售渠道的航空公司,网上销售占比85%、移动销售占比 30%。
截至11月16日收盘,春秋航空股价收报53.03元/股,涨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