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修订后的《关于本市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指出,统筹生态、农业、城镇三大空间。到2035年,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200平方公里以内。统筹陆海空间资源,加强自然岸线保护,优化岸线功能布局,生活、生态岸线比例不低于60%,强化滩涂资源保护与利用。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加强公共服务设施供给,合理确定城镇居住用地规模,统筹总量、结构、布局,增加城镇居住用地特别是各类保障房用地规模,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存量工业用地“二次开发”和开发边界外低效建设用地减量,保障必要的产业发展空间。坚持农村低效建设用地“拆并与优化并重”的方针,鼓励利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完善经营性用地市场配置方式。优化完善多元化的住房结构,合理配置住房套型结构,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办用地供应结构,鼓励开发企业持有商业、办公物业持续运营,提高商业、办公用地供应的有效性和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