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厦门禹洲鸿图存在将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计入土地成本、主营业务成本计算时取数错误、开发成本暂估不准确等问题,导致该公司2021年度少确认主营业务成本1.96亿元,2022年度多确认主营业务成本1.14亿元。
同时,厦门禹洲鸿图存在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有误的问题,该公司向评估机构提供的存货账面余额为非审定数据,导致存货减值准备金额计算错误,2021年度少计提存货减值准备0.74亿元,2022年度少计提存货减值准备1.9亿元。
此外,厦门禹洲鸿图2022年年报中披露的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合计金额为10.49亿元,实际应为18.05亿元,少披露7.56亿元。
决定书称,包括存货减值准备金额计算错误在内的四项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对厦门禹洲鸿图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