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年11月21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340、330元。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我区国VIB标准89号汽油从7.68元/升调整到7.43元/升,每升下调0.25元;92号汽油从8.25元/升调整到7.98元/升,每升下调0.27元;95号汽油从8.91元/升调整到8.62元/升,每升下调0.29元;国VI标准0号车用柴油从7.92元/升调整到7.64元/升,每升下调0.28元。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和广泛宣传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成品油价格。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调整后成品油价格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广西市场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执行时间:2023年11月21日24时起
项目 | 最高批发价格 | 最高零售价格(元) | ||
品种 | 规格 | 元/吨 | 吨 | 升 |
国VIB车用汽油 | 89# | 9675 | 9975 | 7.43 |
92# | 10274 | 10574 | 7.98 | |
95# | 10872 | 11172 | 8.62 | |
国VI车用柴油 | 0# | 8620 | 8920 | 7.64 |
注: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B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
3、汽、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