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全国首创不动产“带封过户”,46万元执行款到账

新闻资讯2023-11-22 09:27:06橙橘网

济南:全国首创不动产“带封过户”,46万元执行款到账

  “实在是太开心了,这46万元对我来说,太重要了!”21日下午,市民张先生来到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将锦旗送给执行局法官,并当面表达了感激之情。



  近日,历下区人民法院在全国首创公证和解协议、房款公证提存、解封与过户同步的“三位一体”查封不动产自行处置新模式。而张先生申请执行的案例,成为借助该新模式执行完结的首个案例。

  介绍案情时,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申请执行的是一起欠款纠纷,当得知钱款无法收回时,他不断追讨,后来得知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套房屋可以用来偿还欠款,但是法院对此已经进行查封,一旦解封,对方卖房的钱,不偿还债务怎么办?

  “为了这笔钱,前前后后跑了一年多。”张先生说,他没有想到借助历下区人民法院的解封“新模式”,问题很快得到了圆满解决。

  历下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二级法官李硕介绍,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朱某、荀某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生效判决确认被执行人需向申请执行人偿还代偿款46万元及利息。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济南市槐荫区某小区的一处房屋,后张某申请评估拍卖该房屋。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表示愿意变卖该房屋偿还欠款,且房屋在查封之前在中介处挂牌,并已寻找到合适买家,现因房屋被查封无法进行交易。经查,涉案房屋仅存在本案中的查封事项,故承办法官在取得申请执行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由被执行人自行处置其名下房屋。为避免房屋自行处置期间因再次查封导致无法交易的风险,承办法官联动齐鲁公证处,采取公证和解协议、房款公证提存、解封与过户同步进行“三位一体”的执行方式,实现了查封不动产的无风险“带封过户”,最终,房屋成交价112万元,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清偿,剩余款项亦已退还被执行人。(济南时报·新黄河 记者:陈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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