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22日电 上交所网站21日披露关于对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步长制药)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截图来源:上交所网站
上交所表示,2023年5月15日,上交所向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出《关于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工作函),要求公司应于10个交易日内进行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年6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延期回复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显示公司于第10个交易日(即2023年5月26日)申请延期10个交易日回复,于2023年6月12日、6月17日申请延期5个交易日回复。公司最终迟至2023年6月28日披露工作函回复。
上交所指出,综上,公司未对定期报告监管工作函及时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13.1.4等规定。
时任董秘蒲晓平作为信息披露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1.7条等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蒲晓平予以监管警示。
公司官网显示,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并于2012年完成股份制改制。2016年7月通过证监会发审会IPO审核,于2016年11月18日上市。公司目前可生产胶囊剂、颗粒剂、针剂等多种剂型。2018年9月,步长正式宣布转型,从营销型驱动向产品型驱动、向科技型公司转型;由中成药向生物药、化药、医疗器械、互联网医药等全产业转型。
业绩方面,步长制药发布2023年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9.83亿元,同比减少11.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5亿元,同比减少26.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亿元,同比减少25.77%。
二级市场上,截至22日收盘,步长制药跌0.28%,报17.73元,总市值196.1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