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21日,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5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观点新媒体从出让公告获悉,5宗地分布于武昌区、洪山区、江岸区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合计起拍价达97.58亿元。
其中,地块编号“P{2023}093号”,土地位置为武昌区解放路与民主路交叉口,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40年,土地面积3.03万平方米,规划要求建筑面积为3.88万平方米。
地块编号“P{2023}094号”,土地位置为武昌区江国路与临江大道交汇处,土地用途为住宅及公园绿地用地,住宅出让年限为70年,公园绿地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面积为2.49万平方米,规划要求建筑面积为9.16万平方米。
地块编号“P{2023}095号”,土地位置为洪山区途安路与武南路交汇处,土地用途为住宅、教育及公园绿地,住宅出让年限为70年,其他为50年,土地面积为7.2万平方米,规划要求建筑面积为27.15万平方米。
地块编号“P{2023}096号”,土地位置为江岸区解放大道与台北路交汇处,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公用设施及教育,住宅出让年限为70年,商服出让年限为40年,其他为50年,土地面积为8.82万平方米,规划要求建筑面积为29.71万平方米。
地块编号“P{2023}097号”,土地位置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五路以东、韩杨路以西、科技四路以北,土地用途为住宅,出让年限为70年,土地面积为14.57万平方米,规划要求建筑面积为16.02万平方米。
出让公告明确,P(2023)093、094、097号地块网上拍卖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9时30分;P(2023)095、096号地块网上拍卖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9时30分。
此外,竞买本次商品住宅用地的竞买人还应取得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同时,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人必须对购地资金来源进行说明,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后期一旦查实发现有问题的,将取消竞得资格、依法收回土地、没收竞买保证金,并纳入土地市场黑名单,限制其1年内参与我市土地竞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