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22日电 据厦门证监局网站22日消息,因主营业务成本核算有误等问题,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
来源:厦门证监局
厦门证监局指出,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主营业务成本核算有误。
该公司存在将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计入土地成本、主营业务成本计算时取数错误、开发成本暂估不准确等问题,导致你司2021年度少确认主营业务成本1.96亿元,2022年度多确认主营业务成本1.14亿元。
二是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有误。
该公司向评估机构提供的存货账面余额为非审定数据,导致存货减值准备金额计算错误,2021年度少计提存货减值准备0.74亿元,2022年度少计提存货减值准备1.9亿元。
三是投资收益核算有误。
该公司在核算投资收益时,存在未获取联合营企业盖章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持股比例取数错误、超额亏损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等问题,2021年度多确认投资收益1,653.45万元,2022年度少确认投资收益3,178.28万元。
四是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错误。
该公司2022年年报中披露的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合计金额为10.49亿元,实际应为18.05亿元,少披露7.56亿元。
厦门证监局认为,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四条和《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证监会公告〔2020〕第22号)第五条、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并要求该公司高度重视,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
天眼查显示,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用名:厦门禹洲集团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5亿人民币,实缴资本15亿人民币。(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