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霸凌事件:报警情况属实,“螃蟹夹下体”系言语威胁

新闻资讯2023-11-22 19:38:32橙橘网

警方通报霸凌事件:报警情况属实,“螃蟹夹下体”系言语威胁

11月22日,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平安万柏林)发布警情通报:11月19日8时许,我局接群众报警称:其弟刘某在山西某学校被梁某某纠集多名同校学生殴打、侮辱并威胁索要保护费。

接警后,我局第一时间对受害人刘某(男,15岁)、黄某某(男,15岁)进行询问,依法传唤梁某某(男,16岁)、白某某(男,16岁)等11人接受调查。经查证,报警情况属实,网传“脱裤子螃蟹夹下体”系言语威胁。

目前,梁某某、白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余涉案人员被依法处理,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此前上游新闻报道,11月21日,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两名学生家长向上游新闻记者反映,过去一个多月,他们的孩子多次在宿舍内遭同学群殴、被施暴者教唆互殴,起因系不交“保护费”,主要施暴者有四五个学生,殴打过程有多人围观。

家长提供的视频显示,一名受害者未穿上衣蜷缩着身体坐在地上,被人捶击背部;另一段视频中,同一人被用力踢到膝盖和裤裆处,有人威胁他说:“你还告老师呢,你告你试试。”宿舍中有多人围观,有人喊着:“别误伤我。”

受害者家长称,施暴者向每个人收取保护费的数目不一样,根据经济条件来定,有人收20元,有人收50元,刘同学第一次只交了5元。暴力手段包括拳打脚踢、扇巴掌、用裤带或棍子殴打身体,一般发生在晚上的学生宿舍里。

“打人的时间是晚上10点多,一直打到凌晨2-3点,打高兴了你就回去。”刘同学的父亲称,打人的同时还要让其他同学去观摩,被告知“他就是下场。”

刘同学的姐姐说,弟弟还曾在施暴者的要求下和另一个受害同学互殴,施暴者威胁:“如果你们两个不互殴,那么你们两个将接受群殴。”


黄同学的父亲称,孩子曾亲眼目睹施暴者用螃蟹夹受害同学的下体。刘同学的姐姐也听弟弟说过,他看到施暴者的宿舍桌子上摆有螃蟹,并被言语威胁:“我曾经拿着这个螃蟹夹过别人。如果你要敢告老师,你就尝一尝这个滋味儿。”

受害者家长提供的照片显示,两名同学身上有多处淤青和红肿,衣服上有鞋印。家长表示,虽然经医院检查没有内伤,但孩子心理受创,半夜时常会惊醒,对再次入校产生极度抗拒。

受害者家长向记者提供了其他学生承认遭到暴力的聊天记录,并表示实际受害者不止两人,其他同学担心被报复不敢站出来说,“有孩子告诉过班主任,班主任不上报、不作为。”刘同学的姐姐说。

两名受害学生的家长认为,学校的处理态度不积极,班主任得知孩子情况后没有及时向校方上报。在他们的强烈要求下,11月20日,学校组织了双方家长见面,多位施暴者家长出面,刘同学的家长准备拍视频记录会议过程,被一位施暴者家长当场抢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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