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发布《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在关于改造意愿征询方面,《意见稿》指出,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的项目,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改造意愿征询,经改造项目所在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和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的,方可启动改造。
《意见稿》同时提出,用行政裁决等方式解决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争议,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由区人民政府在征收土地公告期满后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安置决定。
据悉,这是广州市首次针对城中村改造进行的立法工作,也是全国首个将出台的专门针对城中村改造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在今年7月,广州住建局也曾发布《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征求意见稿)》征询公众意见。(南都·湾财社记者 邱永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