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成交总价低于750万元要求,深圳住建局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认定标准

新闻资讯2023-11-22 20:27:19橙橘网

取消成交总价低于750万元要求,深圳住建局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认定标准

11月22日晚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认定标准的通告,通告显示,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调整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含1.0),且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该通告自2023年11月23日起执行。


在该通告发布之前,深圳普通住宅认定标准执行的还是2020年7月发布的深建字〔2020〕137号文,其中具体的细化普通住房标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含本数)平方米以下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含本数)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总价低于750(含本数)万元。

乐有家研究中心指出,深圳从8月底以来,陆续出台包括认房不认贷、房贷利率下调,叠加此次豪宅线提升的政策,这些组合拳有助于进一步降低改善人群购房门槛,充分激活改善需求。这几年深圳市场热度有转移,年底一般有婚房、购买学区房需求的刚性需求,市场热度会有所提升,在目前楼市整体低迷的情况下,此次政策发布能进一步带动商品房市场的整体活跃,提振信心,有利于更多刚需及改善型家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刚需购房成本,充分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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