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政策实施细则

新闻资讯2023-11-22 21:26:31橙橘网

大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政策实施细则

  服务内容/补贴标准

  (一)建站资助

  2015年3月27日之后,我市重点产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新设立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并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研究工作,分别一次性享受50万元、20万元资助。在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新设立工作站和基地并招收博士后,分别一次性享受60万元、30万元资助。已按设立基地资助标准获得建站资助,后经批准设立工作站的,按设立工作站资助标准补齐差额部分。

  (二)博士后培养资助

  支持我市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培养博士后,每招收1名全职博士后,享受22万元培养资助,分2年发放;每招收1名非全职博士后,享受16万元培养资助,分2年发放。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非设站单位招收企业项目博士后,比照享受上述政策。在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设立工作站和基地,招收全职博士后培养资助标准上浮10%。国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每招收1名全职博士后,享受12万元培养资助,分2年发放。

  (三)安家费

  国内期满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我市全职工作,符合青年才俊标准的,经申报认定后享受30万元安家费。(具体流程见《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费政策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

  已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研究工作的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国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企业项目博士后单位。

  申请材料

  1.建站资助。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批材料;

  (2)设站(基地)单位银行账户(可通过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修改)。

  2.博士后培养资助。

  申请第1年度资助,填报(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后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2)站(基地)类别(“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国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企业项目博士后单位”4类,下拉菜单选择);

  (3)进站形式(“全职”、“非全职”2类,下拉菜单选择);

  (4)批准进站时间;

  (5)全职进站科研协议、所属单位出具的同意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证明(在职人员提供);

  (6)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在博士后人员身份认证网站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打印,带二维码);

  (7)申报单位银行账户(可通过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修改)。

  申请第2年度资助,填报(提交)博士后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核验第1年度资助发放数据后,提供以下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

  流程描述

  (一)注册登录

  申报单位访问大连人才网https://www.dl-rc.com,进行注册,所需信息包括:

  1.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提交申请

  1.建站资助申报材料。注册的申报单位访问大连人才网https://www.dl-rc.com,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模块,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自动核验申报单位信用情况,核验通过后,提交以下信息: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批材料;

  (2)设站(基地)单位银行账户(可通过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修改)。

  2.博士后培养资助申报材料。博士后进站满1年或2年后,已注册的申报单位访问大连人才网https://www.dl-rc.com,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模块,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自动核验申报单位信用情况,核验通过后,可提交申请。申请第1年度资助(申请年度下拉菜单选择),填报(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后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2)站(基地)类别(“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国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企业项目博士后单位”4类,下拉菜单选择);

  (3)进站形式(“全职”、“非全职”2类,下拉菜单选择);

  (4)批准进站时间;

  (5)全职进站科研协议、所属单位出具的同意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证明(在职人员提供);

  (6)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在博士后人员身份认证网站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打印,带二维码);

  (7)申报单位银行账户(可通过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修改)。

   申请第2年度资助,填报(提交)博士后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核验第1年度资助发放数据后,提供以下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

  (三)资格审核

  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送业务办理提醒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登录平台审核建站资助、博士后培养资助申报材料,核验申报单位信用情况。(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四)社会公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审核结果,分别形成建站资助、博士后培养资助资金发放名单,在大连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五)资金发放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资助资金发放至申报单位银行账户。(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六)结果反馈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资金发放至申报单位后,通过系统将发放结果回传至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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