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城更项目可依法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税收优惠
11月2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下称“指引”)。
指引提出,坚持规划统筹、坚持底线管控、坚持节约集约、坚持绿色低碳、坚持多方参与、坚持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
指引明确,将城市更新要求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总体规划要提出城市更新目标和工作重点,详细规划要面向城市更新的规划管理需求,专项规划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适应城市更新,规划许可要有效保障城市更新实施。
此外,指引提出,针对城市更新特点,改进国土空间规划方法:开展针对性调查,做好体检评估;梳理更新需求和更新意愿;开展城市设计等专题研究,前置运营设计;明确更新重点和更新对策;确定更新方式和更新措施;拟定更新实施安排。
另外,细化土地使用年限和年期。在城市更新中为适应市场需求,鼓励灵活确定土地出让年限和租赁年期。对城市更新项目重新组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可以重新设定出让年限。为适应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城市更新可考虑采用少于法定最高出让年限或租赁年期供应产业用地,并允许根据需要予以续期,包括续期在内的总年限不得超过该用途土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或租赁年期。
实施差别化税费计收。以“无收益、不缴税”为原则,城市更新项目可依法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加强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税的征管。对在城市更新项目中提供公益性建设、实施产业转型升级的,鼓励相应土地在流转中适度减免土地增值税或降低所得税税率。探索差别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税税收政策,对闲置和低效的城镇用地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税的征管,促进土地高效利用。
优化地价计收规则。鼓励在城市更新中优化完善地价计收规则。 改变用途后,补缴土地价款的计收,可以分区域、用地类别,制定以公示地价(或市场评估价)的一定比例核定的统一规则。综合考虑城市更新项目土地整理投入、移交的公益用地或建筑面积、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多地块联动改造等成本,以市场评估价为基础按程序确定土地价款。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商务部:1-10月累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54万亿元 同比增长6.9%
11月22日,商务部网站发布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谈2023年10月我国消费市场情况。
据介绍,10月当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万亿元,同比增长7.6%,增速比9月份加快2.1个百分点,连续3个月回升;1-10月累计38.54万亿元,同比增长6.9%。
商品消费增速加快。10月份,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6.5%,增速比上月加快1.9个百分点。户外运动、新型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等升级类商品增势较好。限额以上单位体育娱乐用品、通讯器材、汽车、家电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25.7%、14.6%、11.4%和9.6%,比上月分别加快15.0、14.2、8.6和11.9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长33.5%,占新车销量比重达33.5%。
服务消费较快增长。1-10月,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19.0%。在节日效应等因素带动下,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出行等服务消费需求集中释放。10月份,餐饮收入4800亿元,同比增长17.1%;电影票房收入超36亿元,增长约七成;铁路旅客运输量、城市轨道交通客运量同比分别增长195.6%和55.8%。
商务部:1-10月网上零售额12.3万亿元 同比增长11.2%
11月22日,商务部网站发布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谈2023年10月我国消费市场情况。
据介绍,网上零售增势较好。1-10月,网上零售额12.3万亿元,同比增长11.2%,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0.3万亿元,增长8.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26.7%。
实体零售持续恢复。1-10月,限额以上实体店零售额同比增长4.3%,增速比1-9月加快0.3个百分点。其中,便利店、百货店、专业店、品牌专卖店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7.3%、7.2%、4.7%和3.6%。国庆期间,全国示范步行街日均客流量同比增长87.4%,36个大中城市重点商圈日均客流量同比增长1.6倍。
城乡消费稳步增长。10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7万亿元,同比增长7.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854亿元,增长8.9%。1-10月,城镇、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分别为33.39万亿元和5.1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8%和7.6%。
瑞银汪涛:未来房地产政策将进一步放松,房贷利率再下调10-20个基点
11月22日,瑞银亚洲经济研究主管、首席中国经济学家汪涛在活动上表示,预计稳增长政策支持和消费持续复苏会抵消房地产下行的负面影响,同时明年出口也会略有好转。
他预测,房地产方面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房地产建设的活动降幅有所收窄,未来房地产政策将进一步放松,房贷利率会再下调10-20个基点。
其认为,政府可能会为开发商融资和保交楼提供更多资金支持,城中村改造也会取得实质性进展,对于支撑房地产投资会有一些帮助。预测未来几个月房地产新开工和销售面积逐渐企稳,停止下跌。
孟晓苏:建议中央财政每年投资保障房一万亿元
11月22日,原国家房改课题组组长、原中房集团董事长孟晓苏在相关会议上主张,中央财政每年投资保障房一万亿元,同时调动地方政府和银行参与保障房投资。
孟晓苏表示:“中央出了一部分钱,应当通过房地产央企实现,用它引领各地保障房建设,如果有了一万亿,哪怕是发国债,也比现在还救灾款的这部分好偿还,它可以百分之百收回。产权卖了就可以回钱,租赁类的REITs已经试点成功,这些都能偿还。”
深圳:自11月23日起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降至40%
11月22日深圳福田区政府官微“幸福福田”发布消息,深圳自23日起调整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二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普通住房70%、非普通住房80%统一调整为40%。此次调整降低了居民购买二套住房的购房资金门槛,有利于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此外,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当日还发布《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认定标准的通告》,明确对普通住房标准进行优化,自2023年11月23日起执行。
据悉,通告将原来规定的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含1.0)、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总价750万元以下(含750万元)等三个条件,调整为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含1.0)、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等两个条件。
昆明:二孩、三孩家庭购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30%
11月21日,昆明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重点任务主要分为积极有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全面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全力构建友好生育环境、做好政策调整有序衔接五部分共18条措施。
其中,全力构建友好生育环境中提出,生育二孩、三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上浮20%、30%。为降低养育成本,三孩家庭老年人优先优惠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累计10天的育儿假,有两个以上不满3周岁子女的,再增加5天育儿假。婴幼儿12个月之前,每天给予女职工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
同时,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新出生并户口登记在昆明的二孩、三孩分别发放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并按年度发放800元育儿补助;对新出生且户口登记在昆明的婴幼儿购买意外伤害险给予每人每年50元参保补贴。
此外,通知还提出,在国家和省医保政策框架内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逐步提高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对企业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适当补贴。
昆明还将推进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孕产保健、儿童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到2025年建设20个孕产保健、儿童保健特色专科。
昆明将托育服务机构建设用地落实到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新建居住区(城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6个托位,在5年内通过购置、置换、租赁及旧城改造等方式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新建居住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应增配不小于2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作为托儿所。
黑龙江鹤岗: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
11月22日,黑龙江省鹤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该《通知》提出,住房套数认定以职工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购房地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商品房预售登记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职工家庭购房地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全国范围内公积金首次贷款结清且购房地无房产,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职工家庭在购房地名下仅有一套住房,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在购房地名下仅有一套住房,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职工家庭在购房地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20日起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浙江湖州:首次用公积金买首套新建绿色建筑的,贷款额最高上浮20%
11月22日,据微信公众号“湖州公积金发布”消息,浙江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对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该住房为新建绿色建筑的,贷款可贷额度可上浮,其中一星绿色建筑最高上浮10%,二星和三星绿色建筑最高上浮20%。上浮后单笔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70万元。
据悉,绿色建筑贷款上浮政策与新就业大学生、引进人才、高层次人才及多孩家庭等贷款上浮政策不重复享受。
湖州市绿色建筑证书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定并出具,申请贷款时由房产开发公司提供。
河南濮阳:年底前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退出差价按80%缴纳
11月22日,河南濮阳市发布《濮阳市财政局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濮阳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关于进一步活跃市城区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措施》。
措施表示,2023年4月,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濮政办〔2023〕8号)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相关优惠政策,促进了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目前该优惠政策已截止。
为进一步推进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自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30日,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按经济适用住房退出时应缴差价款的80%缴纳(差价款的核算按濮政〔2014〕62号文件规定执行);差价款缴纳后,向税务部门缴纳契税;缴纳契税后,由受益财政按契税地方留成20%给予奖励,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完全商品房产权证书。
市城区房屋交易登记及奖励方面,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30日,市城区房屋交易并缴纳契税的,由受益财政按契税地方留成20%给予奖励。
上海修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对标世界银行评估指标进一步深化改革
11月22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2020年4月10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1年10月28日,根据国家最新要求,上海及时对条例作了修正,此次是第二次修正。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表示,2023年,世界银行推出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体系,上海启动新一轮对标和迎评工作,为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对条例的第二次修正。
“此次修正,既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最新部署的需要,也是结合世行新的评估体系,固化完善本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经验做法,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需要。”阎锐说。
条例的主要修改包括三方面内容:首先,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新要求。其次,对标世界银行评估指标进一步深化改革措施。第三,固化完善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经验成果。
北交所全天成交额达131亿元 开创新纪录
11月22日,截至收盘,北交所涨幅达8.43%,现报955点,全天成交额达131亿元,开创新纪录。
据悉,截至11月22日,北交所合格投资者数量626万户,相对9月1日深改19条推出以来新增近70万户。
据观点新媒体此前报道,2023年10月17日,北交所表示目前北交所信用债市场制度规则、技术系统、市场准备等各项工作已基本就绪,预计很快就可以推出,同时推动编制更多覆盖北交所的跨市场指数,引导基金公司加大指数基金产品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