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ITs作为一种新的大类资产,在收益性和稳定性上与传统股、债产品存在明显不同,部分投资机构对产品属性及投资逻辑的理解存在一定偏离。”在近日的一场座谈会上,有业内人士认为,REITs是一种特殊性质的权益产品。
近日,长三角基础设施REITs产业联盟组织召开了REITs投资者座谈会。REITs市场各类型投资者,包括银行理财、保险资金、公募基金、券商自营、做市商和私募基金等参加了座谈会,围绕REITs产品属性、证券定位展开了讨论,同时结合境内市场情况、境内产品特征、REITs投资实践等对REITs市场投资生态建设提出了建议。
对REITs产品属性的认识是REITs定价逻辑和投资逻辑的基础,将进一步影响到产品会计计量、资本占用、风险控制等一系列监管配套制度安排。
有参会机构认为,REITs的收益性方面介于传统的股票和债券之间,稳定性方面强于股票,弱于债券。从机构的投资目标、风险承受能力和考核指标等综合因素考虑,建议将REITs产品归类为独立于股债的单独证券产品。
“与投资高速公路REITs相比,投资高速公路上市公司考虑的因素更多,如投资方向、公司运营效率、风投机构偏好、投资者对行业观点的变化等,在风险收益方面,投资者要求更高回报。REITs经营范围明确、资产类型简单,现金流的稳定性更高,所以风险补偿价格会低于股票。”另有机构举例称。
在他看来,理清REITs的投资逻辑,有助于投资机构区分影响二级市场表现的内外部、长短期等不同因素,对产品价值进行理性判断。
针对当前REITs市场规模相对较小的情况,信息披露标准化程度不够、频率较低、针对性不强,管理人和发行人存续期的职责权限存在一定的错配等情况,参会机构认为,REITs市场需进一步推动项目常态化供给,鼓励通过资产收并购等做大做优、提升分红能力;加快建立适配REITs产品特点的信息披露体系;进一步理顺职责安排,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运营管理提质增效。
同时,部分机构也提出,进一步引导第三方加大REITs投研资源配备,推动完善适配特殊权益属性定位的会计处理、风险资本计提标准、发行交易制度、做市商考核机制等,构建长期配置型和短期交易型均衡的投资者结构。
上交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后续,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吸收各方建议,推动相关的政策落地,为REITs市场营造健康的生态环境,促进市场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