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7年,日本被判赔偿!“应认定韩国法院对日本政府的管辖权”

新闻资讯2023-11-23 18:08:38橙橘网

时隔7年,日本被判赔偿!“应认定韩国法院对日本政府的管辖权”

(观察者网讯)

据韩联社23日报道,韩国首尔高等法院民事33庭当天推翻了第二起日军“慰安妇”受害者对日索赔案的一审判决,认定原告提出的所有索赔金额,要求日方向原告每人支付2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09万元)的赔偿。首尔高等法院指出,根据习惯国际法,应认定韩国法院对被告日本政府的管辖权。

报道称,95岁高龄的韩国幸存“慰安妇”受害者李容洙当天坐在轮椅上出庭,在宣判结束后走出法庭时,她张开双臂高喊万岁,流下了眼泪。她不断向赶来的记者道谢:“各位,感谢你们,感谢你们,真的感谢你们。我也替天上的奶奶们表示感谢。”

在二审后的记者会上,李容洙表示,此次判决对日本而言是个开始,两国作为一衣带水的邻国,韩国年轻人今后也应该进一步向日本普及“慰安妇”历史。7年来一直代理该案的李相熙(音)律师则表示,将首先敦促日本自发履行判决义务,否则也将考虑申请强制执行。


11月23日,首尔高等法院,慰安妇受害者李容洙(轮椅)庆祝索赔案胜诉。图片来源:韩联社

此前,2016年12月,李容洙等“慰安妇”受害者和金福童等已故“慰安妇”受害者的家属21人,针对日本政府提起上述赔偿诉讼,但在2021年4月的一审判决中遭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驳回,理由是日本享有不受韩国法院管辖的“国家主权豁免权”。

根据当时报道,法庭列举欧洲国家二战受害者对德索赔诉讼也因国家主权豁免原则被驳回的先例,并解释说,如果认定国家主权豁免,难免在宣判和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生外交冲突。据韩国《中央日报》,法庭在判决中称,“考虑到对他国强制执行会损害国家主权及权威,必须谨慎处理”,“此案诉讼费用如采取强制征收可能会触犯国际法”。

《韩民族日报》称,法庭还认为,2015年朴槿惠政府时期达成的韩日慰安妇协议可视为日本政府做出的权利救济。虽然协议文本未能征得受害者的同意,但该协议包含了日本政府对受害者的谢罪和反省之意,日本政府表示将出资设立财团,用于受害者赔偿,并将其视为“替代性权利救济”手段,部分受害者还领取了和解治愈基金会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赔偿金。

然而,此次判决与同一法庭同年1月判决的第一起对日索赔诉讼获胜形成鲜明对照,引发争议。在这桩由已故受害者裴春喜(音)等12人方面针对日本政府提起的索赔诉讼中,时任庭长首次认定,“对于日本帝国的反人道不法行为,国家豁免应例外不予采用”,还强调“诉讼费用也应由日方承担”。日本则以“违反国际法”为由,对诉讼和上诉程序一概不予回应,一审判决成为该案的终审判决。

据《中央日报》当时报道,对于这一决定,法院内部的反应也是表示“第一次看到”。报道分析称,这有可能是因为当时法院内部经过了定期人事调整,陪审团全体换血,而新团队在仅过了短短一个月就表态称“对于强制执行应慎重考虑”,似乎在对前任下达的最终判决的执行踩刹车。

之后,第二起索赔案原告中15人不服判决,向首尔高等法院提起上诉。在今天(11月23日)的最新判决结果中,首尔高等法院指出,根据习惯国际法,应认定韩国法院对被告日本政府的管辖权。法院认定被告在动员慰安妇过程中的非法行为,认为被告需向原告支付合理的抚慰金。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在其侵略的亚洲国家强征随军“慰安妇”。韩国历史学家估计,受害者约20万人,大多数来自朝鲜半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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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原告  管辖权  慰安妇  日本政府  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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